贵州大学马列部科研奖励制度(暂行)
第一条,教学质量的提高,不仅要认真抓好教学的各个环节,还需要科研的促进,为避免教学的同水平重复,教师在完成教学工作的前提下,还需积极开展科研工作,为促进这一工作的顺利进行,特制定该奖励制度。
第二条,课酬的发放与科研成果相联系,根据马列部的实际情况,将马列部全年课酬的10%用作科研成果的奖励。
第三条,获得国家课题一项折算100学时;省部级课题一项折算60学时;教育厅课题一项折算30学时。
第四条,出版专著一部折算100学时;教材一部折算60学时。(参编教材,按该制以4万字折算一篇学术论文,按省级学术期刊计)
第五条,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折算50学时;在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折算40学时;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折算30学时;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折算20学时。
第六条,奖励论文、教材、专著以报刊原件为准。
马列主义教学部
2006年9月